23日,隨著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向云南省反饋督察情況,今年首批中央環保督察的反饋已經全部出爐。目前,包括內蒙古、黑龍江、江蘇等在內的8個省份,已有超過3400人被問責,部分省份更被督察組批環保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
8省份問責人數超3400
——河南一省問責超千人 江蘇開近億元“環保罰單”
2016年7月,今年首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相繼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環保督察工作。根據近期的反饋內容,目前八地被問責的總人數已經達到3422人。
這其中,河南省被問責人數多,達到1231人,其次是黑龍江省,有13個黨組織、20個單位和560人被問責,寧夏共問責105人,為八省份中問責人數少。
除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追責,還有省份已經開出了“環保罰單”。例如,截至目前,江蘇省的2451件環境舉報問題已辦結,責令整改企業2712家,立案處罰1384件,處罰金額達到9750萬元。
多地存環保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
——寧夏對騰格里沙漠污染追責不力被點名
中央環保督察組給出的反饋顯示,環保不作為 、亂作為、慢作為現象較為普遍。
例如,江西被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指“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樂平市政府違反《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污費1147萬元。
南昌市違反和江西省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支持江西晨鳴紙業擅自擴建二期項目,并要求市環保局為其補辦環評審批手續。
河南也存在環保不作為、慢作為問題。河南全省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完成時限一拖再拖,截至督察時仍有近半任務沒有完成。
寧夏被指“針對騰格里沙漠污染、賀蘭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等重大環境問題,僅對基層監管人員實施問責,未從決策審批等環節追溯責任。”
另外,云南全省70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中,有57個未建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十二五”期間,云南省共計獲得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中央專項資金22.85億元,但省本級財政投入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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